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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育学院听课评课制度

发布者:     日期:2020年03月27日 16:35      访问次数:


改革课堂教学,提高教学质量,听课评课是重要的举措之一。它是教师之间教法学法共享,彼此取长补短,提高授课效率,提升教学能力的一项重要措施。为了扎实开展听课评课活动,促进教学,根据南阳理工学院相关管理规定,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听课要求

1、教师间应坚持互相听课,教研室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节,其他教师每期听课不少于5节,讲师以下(含讲师)职称的教师主要听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的课。

2、听课要提前5分钟到教室,遵守课堂要求,做好记录和评价,并与授课老师真诚的交换意见,确实达到听课的目的。

3、禁止闭门造车、弄虚作假、形式主义、搞“突击”。

4、听课形式:随堂听课;公开课听课(由院统一组织的示范课、观摩课)。任何教师不得拒绝其他教师听自己的课。

5、听课时要做到“听、看、记、思”有机结合。

(1)听教师的语言是否流畅、表达是否清楚、准确,是否体现新课程的理念、方法和要求,是否重点突出,详略得当,是否有知识性等错误,是否有创新的地方,教师的思维是否宽泛,学生是否踊跃参与课堂活动的全过程。

(2)看教师主导作用的发挥和学生主体作用的发挥。如教态是否亲切自然,板书是否规范合理,教学手段运用是否熟练,学生学习是否得法,处理课堂偶发问题是否灵活巧妙。

(3)记教学实录和教学评点。听课记录应全面、具体、详细,包括情境创设、教师点拨与引导、师生的双边活动、教法选择、学法运用、练习设计、教学反馈、课堂的亮点与失误等,还有对被听者的评析。

(4)思考教师为什么这样处理教材,成功的地方和不足或出现错误的地方,并预测对学生所产生的相关性影响等等。

6、听课后要积极参与评课,反馈要实事求是,以鼓励为主。

7、外出听课后,要及时整理,总结出经验与体会,并向相关教师传达。

二、评课要求

评课实质是对课堂教学成败的实际原因作切实中肯的分析和评价,并能从教育理论的高度对一些现象做出正确的解释。评课应围绕以下内容进行:

1、评教学理念。即从教学理念这一角度出发,依据课堂教学活动的实例,评议教学理念在课堂教学中的体现;

2、评教材处理。即从教学内容处理角度,评议教材体系及知识体系是否把握得准确、教学重点是否突出、教学难点是否突破、内容定量是否妥当等;

3、评教法运用。即从教学方法处理的角度,评议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所用教法是否符合学生心理特点、是否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能力、是否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等;

4、评学法指导。即对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对学生学法指导的情况进行评议;

5、评教学过程。即从教学结构这一环节出发,评议教师在教学组织活动中,教学环节安排是否合理、教学的组织形式是否科学、教学的整体结构是否严谨、教学节奏是否得当等;

6、评教学效果。即教学内容的完成程度、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学生能力的形成程度、学生思维的发展程度等。

以上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师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教师教育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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