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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育学院教研室活动规章制度

发布者:     日期:2020年03月27日 16:38      访问次数:


为了更好地开展教学研究,探索教学规律,推进教学改革,总结教学经验,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和教学水平,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教研、教改、科研活动,根据南阳理工学院相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教师教育学院教研室活动制度。

1、教研室活动主要依据学院及本教研室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并结合实际情况,有序开展。

2、教研室活动每两周一次,活动主题由教研室主任确定。

3、每次活动要有详细记录(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员、活动内容、发言记录等)。

4、教研室全体教师必须按时参加教研活动,严格考勤制度。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需提前经教研室主任批准,不能无故缺席。

以上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师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教师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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