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教务处安排,为确保2019届毕业生顺利办理毕业手续,师范学院毕业生毕业成绩审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毕业生成绩审核标准
1.总学分需达到2014版培养方案要求的最低毕业学分(2016级专科毕业生以2016版专科人才培养方案为准);
2.各模块(公共必修、公共选修、专业必修、实践环节、专业限选、专业任选)分别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学分;
3.公共选修课所修课程中必须修读《音乐鉴赏》、《美术鉴赏》、《戏剧鉴赏》、《书法鉴赏》、《戏曲鉴赏》、《舞蹈鉴赏》、《影视鉴赏》或《艺术导论》中的一门课程。
4.公共必修、专业必修、专业限选、实践环节四模块没有不及格课程。
二、成绩审核时间安排
5月13日(第十二周周一)前,根据培养方案完成除毕业学期(2018-2019-2)外以往学期成绩审核;
5月15日(第十二周周三)前完成毕业学期成绩审核,并填写《2019届毕业生成绩审核统计表》,《2019届毕业生成绩审核通过学生名单》、《2019届毕业生成绩审核未通过学生名单》。
本学期仍有公选课(含网络公选课)的毕业生,成绩审核在第二批时处理。
三、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与公选课成绩处理
6月3日(第十五周周一)前,完成毕业答辩成绩的系统录入工作;6月5日(第十五周周三)前完成本学期公共选修课成绩的系统录入工作。
四、成绩审核实施方法
以下三种情况有其中一种情况者,成绩审核不予通过:
1、经核实,学生学业进展情况数据中各模块获得学分或总学分低于毕业最低学分要求(必修课模块获得学分为公共必修课模块获得学分与专业必修课模块获得学分之和),成绩审核不予通过。
2、“各专业学生不及格课程/环节情况”数据中存在“公共必修、专业必修、专业限选、实践环节”模块的不及格课程时,成绩审核不予通过。
3、《音乐鉴赏》等公共艺术教育类课程修读情况数据中,如无相应修读信息或有修读信息但不通过者,成绩审核不予通过;如存在重复修读情况,需在公共选修模块中减去重复修读学分,减去后如达不到规定的最低学分,成绩审核不予通过。
五、成绩审核结果报送与公布
5月18日(第十二周周五),第一次审核结果报送教务处,并在学校离校系统完成审批,教务处复审后公布审核结果;
6月8日(第十五周周五)第二次审核结果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复审后公布审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