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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理工学院师范学院校友工作团队章程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8-04-13 [来源]: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南阳理工学院师范学院校友工作团队(简称“团队”)是在南阳理工学院校友联谊总会的领导和监督下开展校友工作的服务性团体。

第二条 本团队的宗旨:服务校友,加强校友之间以及校友和母校之间的联系,依托校友资源,助推学子成才。

第三条 本团队由南阳理工学院校友联谊总会授权组建,接受校友联谊总会的指导,对校友联谊总会负责。

第二章 工作内容

第四条 工作内容

(一)联络校友,策划、组织相关活动;

(二)做好校友信息的搜集、完善和更新,建立校友数据库;

(三)组织校友为学校教育教学及管理提供反馈信息,为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搭建平台促进校地校企合作;

(四)参与校友网站的建设、维护、更新、管理,校友网络专题策划及制作;

(五)配合编排《南阳理工学院校友》杂志;

(六)配合校友联谊总会开展一系列的校友工作;

(七)为各次校庆做必要的服务性工作。

第三章 成员

第五条 按照校友联谊总会要求,本校友工作团队以曾任班主任、辅导员、教师为主体,开展相关工作。为确保校友工作团队各项活动的顺利运转,特成立学院校友工作团队工作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段焰

副组长:李勇 司冬梅 胡春晓 方兰然 张俊燕 秦毓茜 陈飞 赵绍军

成员:吕海霞 刘祥 赵尊 贺菊 张珊 王涵

第六条 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本团队的选举权、被选举权;

(二)参加本团队的活动;

(三)获得本团队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团队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第七条 成员履行以下义务:

(一)执行本团队的决议;

(二)维护本团队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参与本团队活动;

(四)关心本团队的建设和发展,向本团队提供校友方面的信息,向本团队反馈团队发展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为促进团队的发展贡献力量;

(五)向在校生宣传校友,推广校友网。

第四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八条 本团队经费来源:

(一)学校拨款;

(二)校友或社会团体资助。

第九条本社团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成员中分配。本团队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十条本团队资产管理接受校友联谊总会办公室和学院党委的监督,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团队工作小组。

第十本章程自校友联谊总会核准之日起生效。

南阳理工学院师范学院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