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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育学院综合实验实训中心管理制度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0-07-17 [来源]: [浏览次数]:

1 实验实训中心负责本院实验实训室的建设、维护、日常管理和使用安排。

2 需要使用实验实训室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提前一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统一安排使用。

3 实验实训室使用者,使用前应认真阅读操作指南;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如有问题,及时通知值班人员处理。

4 使用时,严格按仪器设备操作规范操作;教师和学生对计算机的操作不得随便删除、更名、移动计算机里的文件夹目录与内容,不得改变计算机的参数设置、快捷方式等。不得使用来历不明的软盘及光盘,以防计算机感染病毒。

5 教师和学生对所有设备的操作都应按正确步骤进行,不得改变各种设备的连接、摆放位置。设备有问题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并详细说明出现故障现象和可能的原因,不得擅自处理。

6 任何人不得乱动教室内的教学设备,以防设备损坏。若有设备损坏,实验教师有权追究班级和学生个人的责任,并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7 使用结束后,应按操作程序关闭设备电源,整理好仪器设备,填写实验实训室使用记录表。

8 爱护教室内的一切设施和设备,保持环境卫生。不得在教室内吸烟、喧哗、吃零食、乱丢纸屑、随地吐痰等。

9 下课后学生应立即出教室,不要在教室里逗留,如需使用,请申请。